關于做好2018-2019學年度國家助學金轉評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省資助中心要求,參照省內其他學校的做法以及學校的頒發的《湖南文理學院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學校決定從今年開始對受到紀律處分的國家助學金獲得學生春季學期部分停發并將指標進行轉評。轉評的助學金指標仍留在原學院,轉評程序、上交材料和助學金的評審程序、上交材料相同,學院和學校公示期均為為3個工作日,新評學生等級和停發學生等級一致,當年度已經獲得助學金的學生不得參評。我校2018-2019學年度國家助學金獲得學生中有5人因為違紀受到學校處分,具體名單見附件。請各學院按照要求做好轉評工作。本次轉評工作起止時間:2019年4月8日-12日。
學生工作部(處)
2019年4月3日
附件:2018-2019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受處分學生名單
學院 |
專業·班級 |
姓名 |
處分名稱 |
處分時間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財管17102班 |
李政皓 |
記過 |
2019.1.4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營銷17102班 |
李芒 |
記過 |
2019.1.4 |
藝術表演與傳媒學院 |
音樂16103班 |
林天乙 |
留校察看 |
2019-12-2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計科16102班 |
肖斌 |
留校察看 |
2019-01-04 |
土木建筑工程學院 |
土木17103班 |
戴志湘 |
記過 |
2019.1.4 |